附录三《预政五疏》《凤翔末帝本纪》
《恭请皇妹宁安公主预闻朝政疏》
臣慕别谨奏:
父皇陛下圣鉴。臣闻《易》曰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今宁安公主,天资聪慧,性情敦敏,虽居椒房,常怀向学之心;每览经史,辄有匡济之志。此实祖宗庇佑,陛下教化所致也。
臣观前朝旧例,唐有公主参议礼乐,宋有帝女编修典籍。今宁安既慕古贤遗风,臣愚见,当因势利导,俾其明治国之道,晓安民之方。然牝鸡司晨惟家之索之训,不可不察;内外有别宫闱之防,不可不严。
谨稽古察今,参酌时宜,拟章程数则,伏乞圣裁:
一、定其名位,以正视听
请仿《周礼》坐而论道之义,赐公主参议文教礼乐事之名。每旬三六九日,于宣政殿设座,垂素纱帘,秩比亲王,专司学习咨议之责。
二、限其范畴,以杜流弊
所议限于宗庙婚丧典仪、宫苑修缮事宜、赈济孤弱条陈、书籍编纂刊印。凡涉军机要务、钱粮赋税、官员铨选者,皆录节本以供阅览,不得携出,阅后即焚,更不得预闻决断。
三、立其规诫,以全大体
殿上唯静听默记,可咨问于讲官,不可质询于朝臣;可笔录心得,不可殿前置评。所有札记,须经讲官整理,每月朔日由司礼监转呈御览。
四、择辅臣以端趋向
请简派翰林院学士二人为讲读官,尚仪局女官一人为起居注。三人须将公主言行进益,每月密奏一次,以资考核。
五、明其赏罚,以观后效
兹事体大,请以一年为期,由陛下亲裁。若公主果能明德慎行,通晓治道,则续议其制;若稍违礼法,有干政之嫌,则即刻停止,永不复议。
臣非敢阿附宫闱,实愿公主能于规矩内成材,为宗室懿范。如此,既全其向学之诚,亦彰圣朝开明之治。
伏望陛下圣鉴,乾断施行。
臣慕别顿首再拜
元始三十三年仲秋吉日
附录:宁安公主文渊阁阅卷录
其叁《凤翔纪年·末帝本纪》(注疏选录)
末帝元和七年,北境大乱,禁军都督战殁,三军震怖。时有将飞凰,本为都督副贰,于危难际挺身而出,执掌虎符。
飞凰帅不簪珠翠,常覆银甲面,亲冒矢石,其麾下将士无不用命。三月而平北乱,其用兵如神,军威之盛,一时功高震主。
还朝日,末帝于江宁旧都欲重赏,擢其入枢府,总揽兵事。
然,以左相为首的文官集团及部分宗室元老旋即上书力谏,其议核心在于:
“飞凰起于行伍,不谙庙堂之衡。陛下若授以枢柄,恐开‘武人干政’之渐,坏我朝‘以文驭武’之百年祖制。且其性刚烈,非池中物,岂甘久居人下?望陛下念社稷安泰,赐以厚禄,削其兵权,置于闲散,方为保全功臣之上策。”
末帝虽惜其才,然迫于朝堂平衡之压力,重赏之事遂寝。
飞凰帅心灰意冷,深知庙堂已无立锥之地,不久便挂印而去,泛舟东海,不知所终。后世皆言,其乃寻海外净土而去。
【后世史家评曰】:
凤翔以女尊立国,然至末叶,文恬武嬉,祖制僵化。飞凰之败,非败于才德,乃败于功高震主四字。庙堂衮衮诸公,宁要循规蹈矩之庸才,亦不容惊才绝艳之枭雌,此岂独凤翔之弊乎?可为一叹。
(读史至此,宁安掷卷,殿外忽起惊雷。史笔如铁,竟不知是叙往事,还是判今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