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子一晃,从秦风重生回来那风雪夜算起,眼瞅着就快一个月了。眼巴前儿进了腊月门,天儿是嘎嘎冷,可日头好的时候,那阳光照在人身上,还是有点暖和气儿。
这天一大早,秦风蹲在院子里,正磨着他那把老猎刀,砂石蹭在刀刃上,发出“噌噌”的响声,带着一股子利索劲儿。黑豹就趴在他脚边,下巴搁在前爪上,眼皮耷拉着,像是在打盹,可那耳朵却时不时机警地转动一下,捕捉着周围的动静。
秦风磨完刀,用拇指肚轻轻刮了刮刀刃,感觉那锋刃能轻易割开皮子。他满意地把刀插回鞘里,低头看向黑豹。
“老伙计,起来溜达溜达,瞅瞅你好的咋样了。”
黑豹像是听懂了,一骨碌爬起来,伸了个长长的懒腰,全身的肌肉线条随着它的动作流畅地伸展。这一伸腰,能明显看出它比受伤那会儿壮实了一圈,肩胛骨不再硌手,腰身也粗了不少,整个体型显得更加匀称彪悍。
它背上那道被野猪獠牙豁开的大口子,如今只剩下一条粉红色的新肉疤痕,像一条扭曲的蜈蚣趴在那里。周围的毛发已经重新长了出来,虽然比别处的毛短些,颜色也略浅,但密密麻麻,油亮油亮的,覆盖住了曾经的创伤。秦风伸手过去摸了摸那道疤,硬硬的,但黑豹只是舒服地从喉咙里发出“呜噜”一声,扭过头,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了蹭秦风的手腕,眼神里全是依赖和温顺。
“走,跑两圈!”秦风站起身,朝院外走去。
黑豹立刻来了精神,尾巴像旗杆一样高高翘起,欢实地跟在秦风身后。一出院门,它先是小跑了几步,然后突然加速,四蹄蹬开,在屯子的土路上狂奔起来。那速度,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,带起一阵小风,卷起地上的几片枯叶。
它一会儿猛地窜出去老远,又一个急转弯刹住,灵活得根本不像受过重伤。跑到兴头上,它还会猛地向上跳跃,试图去够路边杨树上垂下来的枯枝,弹跳力惊人,身姿矫健。
秦风站在路边看着,心里头那块一直悬着的石头,算是彻底落了地。这黑豹,不光是伤好了,这体格子、这精神头,比受伤前还要胜上一筹!看来这近一个月的好伙食(隔三差五的肉食、骨头汤)和精心照料,没白费。
屯里早起拾粪的老孙头扛着粪叉子路过,看见撒欢的黑豹,忍不住停下脚步,啧啧称赞:“小风啊,你这狗可真让你给养出来了!瞅瞅这身膘,这皮毛溜光水滑的,比俺家那过年养的猪还精神!哪还看得出是捡回来半条命的玩意儿?”
秦风笑了笑:“孙大爷,它就是命硬,扛造。”
“那也是你伺候得好!”老孙头摇摇头,“这年头,人都难得吃上几顿饱肉,你愣是把这狗当祖宗供着了。不过话说回来,好狗通人性,你对它好,它指定拿命护着你。”
正说着,黑豹一阵风似的跑回来了,稳稳停在秦风脚边,吐着舌头哈哈喘气,嘴角还挂着点白沫子,但眼神清亮,看不出丝毫疲态。
“去,把那个棍子给我叼回来。”秦风随手从柴火垛里抽出一根尺把长的木棍,用力朝远处一扔。
木棍在空中划了个弧线,还没落地,黑豹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射了出去,精准地在半空中接住了木棍,然后颠颠地跑回来,把棍子放到秦风脚前,蹲坐着,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,仰着头看着秦风,那眼神分明在说:“再来一次!”
秦风又扔了几次,黑豹次次都能准确叼回,反应速度极快。这不仅仅是恢复体力,更是狩猎本能的复苏。一条好的猎犬,不光要跑得快,还要反应敏捷,听从指令。
训练了一会儿,秦风拍了拍黑豹的脑袋:“行了,今天到这,回家。”
黑豹立刻叼起那根木棍,像个得胜将军似的,昂着头跟在秦风身边往家走。路上遇到屯里别的狗,那些土狗平时也挺凶,可见了此刻的黑豹,都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,低呜着躲到一边,不敢上前挑衅。动物之间的感应最是敏锐,它们能感觉到黑豹身上那股不同于寻常家犬的彪悍气息和压迫感。
回到家,李素琴正在灶台前忙活,准备做晌午饭。黑豹把木棍放在院墙角它常趴着的地方,然后走到水盆边,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水,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秦风身边趴下,但脑袋却警惕地昂着,耳朵竖立,时刻关注着院门口的动静。
林晚枝拿着个簸箕从仓房里出来,准备舀点苞米茬子熬粥。黑豹看到她,只是尾巴轻轻晃了晃,算是打招呼,并没有像对秦风那样亲热地扑上去。但它看林晚枝的眼神也是温和的,显然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家的一员。它似乎很清楚,这个家里,谁是它唯一需要绝对服从和守护的主人,谁是它可以信赖的家人。
秦风看着黑豹这机灵通透的劲儿,心里越发满意。这条狗,灵性十足,忠诚勇猛,体力耐力也恢复到了巅峰,甚至犹有过之。它不再仅仅是家里的一员,更是一个可以托付后背的、合格的狩猎伙伴。往后再进山,有黑豹在身边,他心里就更有底了。
这将近一个月的辛苦,总算没有白费。黑豹的彻底痊愈,意味着他秦风,在这个八十年代的长白山脚下,真正拥有了一位值得完全信赖的“兄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