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谈话安排在周一上午九点。
陈海提前五分钟到省检察院小会议室。省委组织部干部处负责人、省院政治部主任和季昌明已经坐在里面,桌上放着一份谈话记录,标题是“关于陈海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谈话”。
他看到标题,就知道专项了解已经结束。
干部处负责人先讲评价。陈海政治立场坚定,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,业务经验丰富,坚持原则,敢于负责。讲到督导期间的分歧时,对方用的是“工作方式和协同节奏与当前任务需要存在不完全适应”,没有出现“消极抵触”或“大局意识不足”。
陈海听完,问:“拟调整我至哪个岗位?”
季昌明说:“经省院党组研究,并会同省委组织部沟通商议,拟安排你前往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持工作。职级、待遇保持不变,后续任职手续依规推进。”
“那我在反贪局的职务如何处置?”
“党组将按程序提请免去你的相关职务。正式文件下发前,你暂停主持反贪局日常工作,做好全部工作交接。”
“后续由谁接手这边工作?”
政治部主任看了一眼季昌明:“督导期间,由侯亮平同志临时主持相关工作。其正式交流任职的方案,另行履行组织程序。”
陈海问:“侯亮平此次履职,是以督导组负责人身份统筹,还是以省院内部临时分工身份主持工作?”
“双重身份并行履职,但权责边界会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。”
“督导组负责办案监督、统筹协调;省院临时分工负责内部日常管理,所有法定侦查决策,由在岗有权人员签批落地。是不是这个权责逻辑?”
季昌明说:“大体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“请将这段话如实记入谈话记录。”
干部处负责人抬头:“今日谈话核心是你的岗位调整事宜,不涉及其他同志的工作安排。”
“我的交接对象、接手人的权责范围,直接决定我的交接内容与边界,这是我交接工作的必要依据。”
政治部主任说:“可以如实记录你的个人意见,最终权责界定以党组正式文件为准。”
记录员把陈海原话敲进电脑。键盘声停下后,干部处负责人继续问他个人意见。
陈海说:“我服从组织安排。同时我提出三点要求:第一,本次岗位调整,统一采用本次谈话的官方评价表述,不将尚存争议的阶段性工作分歧定性为最终工作结论;第二,所有在办案件全部逐案书面交接,杜绝口头交接、模糊兜底;第三,我履职期间形成的不同工作意见,随对应工作材料一并归档留存。”
“你对本次组织调整,是否存在抵触情绪?”政治部主任问。
“个人情绪不影响组织服从,保留工作意见也绝非拒不配合。”
季昌明叹了口气:“陈海,这次岗位调整,不代表组织对你的否定。研究室岗位同样关键,当下法治建设工作,正需要你这类一线实务骨干充实力量。”
“若是组织培养历练,我心怀感激。若是为化解工作分歧、理顺工作格局,也请组织自行承担本次调整的决策责任。”
会议室里安静下来。
干部处负责人合上材料:“组织作出的决策,自然由组织全权负责。你父亲此前向组织反映的相关情况,我们已逐一核查。经查实,你从未利用亲属关系干预办案工作,组织也不会因家属的正常诉求,对你作出负面评价、记入档案。”
陈海看着他:“也请将这句话,一并记入谈话记录。”
对方点头。
谈话持续四十分钟。最后的记录比最初模板多了两页。陈海逐页看完,在每一页下方签字。签完他没有马上起身,而是问正式免职与新任职之间是否会出现空档。
政治部主任说:“先以党组临时分工文件调整工作权责,行政职务任免后续逐级报批。研究室主持工作一职,先行临时履职。”
“也就是说,从今日起,我不再主持反贪局工作,但正式免职手续尚未办结。”
“这是人事过渡期的常规安排。”
“过渡期具体时长多久?”
“预计一至两周。”
陈海把这个时间记在自己的本子上。临时安排不是假的,可它先改变办公室座位、汇报路径和任务分派。等正式文件到来,很多人只会觉得文件终于追上现实。
上午十点二十分,他回到办公室。门牌还没有换,桌上的材料却已经被分成三类:在办案件、未成案线索、督导协同文件。陆亦可站在文件柜旁,问谈得怎么样。
“调任研究室,主持那边工作。”陈海说。
“由侯亮平接手反贪局这边?”
“临时主持日常工作,正式任职手续另行办理。”
陆亦可咬了咬牙:“组织给出的调整理由是什么?”
“岗位适配需要,个人工作协同节奏与当前攻坚任务不完全匹配。”
“这四十分钟的谈话,终究还是落了定论。”
“没有定性消极怠工,也没有标注配合不力,已经是最好的结果。”
“还是陈老那通电话起了作用。”
陈海没有否认。父亲没有保住他的位置,却让组织谈话里的词变得克制,让“调整”没有被包装成能力或纪律问题。关系没有推翻程序,只在程序里替他争到了一种体面。
这份措辞会留在考察表里:没有负面结论,调动理由却不会被删除。
十一点,侯亮平带着两名工作人员来交接。他看见陈海已经列好的目录,说:“组织谈话结束了?”
“结束了。”
“我从未主动要求组织调动你的岗位。”
“你要求统一办案督导接口,组织最终选择了这种方式理顺格局。”
侯亮平皱眉:“在你看来,这是我赢了?”
“办案攻坚,从来没有你我输赢之分。”
“那就收起这种疏离的语气。”
陈海把第一本交接册递给他:“共计十二项在办工作,按紧急优先级排序。红色标签为法定时限案件,黄色为待外部协查事项,蓝色为暂未满足立案条件的线索。所有事项均明确承办人,岗位调整不变更原有承办责任。”
侯亮平翻到丁义珍关联页:“山水集团授信线索,为何至今未调取银行流水?”
“匿名线索未提供具体账户信息。我方先行核查授信合同、担保关联关系,待满足法定查询条件后,依法依规启动调取流程。”
“你始终在等条件、等流程。”
“证据调取讲究合规合法,银行不会仅凭督导组的怀疑,随意移交关联账户信息。”
“这个问题我来解决。”
“问题解决后,务必将全部合法依据归入案卷存档。”
侯亮平把册子合上:“陈海,正常交接即可,没必要临走还刻意说教。”
“我不是说教,只是如实说明每项工作的推进进度、未完成原因与合规边界。你签字确认交接后,这些工作的后续推进、疑问答复,就全部由你负责。”
两个人开始逐项核对。案卷原件仍按案管制度保管,侯亮平接收的是主持工作的调度权、线索清单和督导接口;涉及搜查、冻结、立案等法定决定,仍由具备权限的检察人员按程序办理。陈海特意把这一点写在交接首页,请季昌明签字确认。
下午三点,季昌明来到办公室,在交接见证栏签名。他对陈海说:“研究室的办公区域已经整理妥当,你明天就可以到岗。”
“今日完成所有工作交接,我就即刻离岗。”
“办公物品可以晚几天再搬。”
陈海看了看门牌:“核心工作已经交接完毕,人继续留在这里,只会让底下同志权责混淆、无所适从。”
侯亮平站在文件柜前,没有说挽留的话。
五点四十分,最后一项电子权限移交完成。陈海保留了依法应当继续知悉的历史承办记录访问权限,其余调度权限由信息部门按临时分工切换。系统提示“变更成功”时,屏幕上的岗位名称仍是原来的,因为正式人事数据尚未更新。
陆亦可帮他抱起两本私人笔记。走到门口,陈海回身把办公室钥匙放进信封,在封口处签名。
侯亮平接过信封:“我一定会查清所有案件真相。”
“岗位更迭、门牌更换,不代表案件结果就能既定。正式文件未下发前,所有权责一律以交接清单为准。”
“至少从今天起,不会再出现双重口径、推诿拖沓的问题。”
“从今日起,你既要统筹制定工作要求,也要牵头落地执行。后续但凡出现问题,再也不能简单归咎于基层配合不力。”
侯亮平的脸色沉了下去。
陈海没有等他回答,转身离开。
门牌第二天才换。正式免职文件一周后下达,研究室的任职手续又晚了三天。纸面上的程序还在往前走,那只装着办公室钥匙的信封已经躺进资产交接柜。
陈海到研究室报到时,旧办公室的新门牌尚未印上姓名,只写着“临时工作负责人”。他站在楼道另一头看了一眼,便抱着两本笔记进了研究室。
谈话记录里保留着“不因家属表达意见作负面评价”;交接首页也保留着“法定决定由有权人员签批”。陈岩石那通电话只改变了记录里的措辞,没有改变陈海要交出的钥匙;接手的人随后在首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