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兰德之前是拍过电影的,不过都是默片,而且反响平平。加入黑水会议这么多年,他深切地理解了一个道理:什么东西都是头几口最香。等到大家都上桌了,好不好吃另说,吃不吃得到都是个问题。
所以他撇开了自己的传统行业——夜总会、舞厅、赌场、赛马,这些都已经是他手拿把掐的行业了——转身就给自己的电影公司注资,并且亲自坐镇,打算搞出一部比《爵士歌手》更牛逼的电影来。
1927年的有声技术很糙:麦克风是固定的,演员得凑着它说话才能收音,所以不能乱动,环境要求异常的高。格兰德财大气粗地给政府钱,租借整条街道拍电影。然后他发现这办法不行——钱能让人不发出声音,但买通不了鸟,更买通不了风。最后大把的钱都打了水漂。格兰德打算再接再厉,继续砸钱。
然后他的手下提出了一个问题:照这个办法搞,就算出来成品,那也不是个好商品。成本太高了,要卖多少钱才能回本?更别说赚钱了。格兰德一听,对啊——搞设备、发工资这些钱他不心疼,但是给政府的钱,多少是个头呢?
格兰德想了半天,想出一个办法:去瓦伦丁。听说芬恩那家伙现在在那里说话比上帝都好使,到时候让他给说说,钱不就省下了吗?
然后格兰德带着整个电影公司浩浩荡荡地开奔瓦伦丁。
正在范德林德大厦装死狗的芬恩,一听说格兰德的来意,噌地一蹦三尺高。李明残留的那点后世记忆,不客气地说,九成九都是垃圾记忆。但不得不说,在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里,他对电影的见识确实是超越这个时代的,至少他看过不少电影。当然,更重要的是,只要能不上班,芬恩什么都愿意做。
然后芬恩就带着亚瑟、约翰两个人跑到格兰德的片场看热闹。
看了三天之后,芬恩的表情皱得比老徐包的包子褶子还多。
“格兰德,你确定这玩意儿是电影?”芬恩终于忍不住吐槽道。
格兰德叼着雪茄皱着眉,疑惑地道:“有什么问题吗,芬恩?达里尔和华纳兄弟确实就是这么干的,我非常确定这一点。”
芬恩一脸便秘的表情,难受得龇牙咧嘴。
“或许你有更好的想法?就像当年赌场改造一样?你可以直接说的,芬恩!我们那么多年的交情了,你知道,我是相信你的,我们都是——”
亚瑟和约翰也双眼放光地看向芬恩,可以说芬恩的想法是黑水会议最宝贵的财富。而亚瑟和约翰在信任芬恩这方面,要远超黑水会议其他所有人。
芬恩斟酌了一下措辞道:“格兰德,我觉得吧,电影的本质是在讲故事。这世上有很多优秀的故事,我们从口口相传,到用文字记录,现在我们把它放在大银幕上。但故事不只有两个人别别扭扭地谈恋爱。”
格兰德点点头道:“哦,我明白,我明白,芬恩,你觉得这个故事太烂了,这点我也承认。说实话,你跟邦尼的故事都要比这精彩得多。但技术条件有限,芬恩。”
芬恩点上一根烟,深深地吸了一口:“我觉得,我们可以把电影这个行业的标准定高到一个新的维度,这样才能真正地抢占市场。至于技术——毫不客气地说,如果黑水会议做不到的话——”芬恩眼神微眯,嘴角挂着微笑,“那全世界都没人能做到。”
一周之后,黑水会议范德林德大厦的巨大会议室里,坐满了各行各业的代表。鬼知道黑水这些年到底投资和掌控了多少各行业公司。
芬恩衬衫西裤马甲站在长桌头上,微笑着说道:“先生们、女士们,我们的朋友格兰德·科里根先生想要拍一部电影。他问我有什么想法。我的想法很简单:我要搞一部领先三十年的电影出来。这需要你们的帮助。”
下面坐的都是黑水会议一些公司工厂的负责人和技术核心人员,他们并没有因为芬恩嚣张的口气感到惊讶。毕竟在他们的视角来看,芬恩就是一个传奇。
芬恩见没人表示惊讶和质疑,心里有点儿失落——错过一个装逼的机会。不过问题不大。他继续说道:“唱片公司的先生们,我有一个想法。现在有声电影最大的问题就是声音里面的杂音。你们有什么好想法吗?”
唱片公司几个人面面相觑道:“先生,除非是录音棚,不然没有办法。至少目前是没有什么办法。”
芬恩点点头,说:“我有一个想法,我说出来你们看看怎么样。”唱片公司几人打开笔记准备记录。
芬恩继续道:“电影的画面和声音,为什么非要同时录?你们想想,画面是用摄像机拍的,声音是用录音机录的,这两台机器本来就不是同一台机器。我们完全可以分开录——先拍画面,演员该骑马骑马,该开枪开枪,不用担心麦克风的问题。然后再让演员回到录音棚,对着已经拍好的画面,把台词重新念一遍,录下来。甚至枪声、马蹄声、风声,这些都可以单独录制,最后把所有声音混到一起,比如说我们可以用两台甚至很多台留声机同时播放,然后把声音录下来——这不比在片场支个麦克风强?”
唱片公司负责人猛地站起:“哦,谢特!芬恩先生!这简直是个天才的想法!先分后合——这完全可以实现!无论是分开录制还是最后混音,现在就能做到,只不过多用几卷带子,这点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声画同步,但这在技术上并不复杂:我们把画面和声音分别录在不同的带子上,只在带子的开头打上同步标记,然后让放映机和扩音机从标记处同时启动。随便一个电工都能做到。”
芬恩见自己的想法能成立,笑着道:“很好。那么核心的两个问题就都解决了。让我们看看我们接下来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吧。”
说着,他拿出一本书放在桌子上:“我们拍这个——杰克先生的《红色死亡左轮》。”
“哦!谢特!”约翰一看到这本书,当场就把脸捂住了,声音从指缝里闷闷地传出来,“芬恩!我就知道!你一直对杰克的小说不满意!但你不能用这种方式羞辱它!”他一把抓住亚瑟的胳膊,语气悲愤得像在控诉,“亚瑟!你也不管管他!他要把你那本黑历史拍成电影!”
亚瑟倒是没激动,他靠在椅背上,嘴角挂着一丝看热闹的笑:“哦,说实话,我还真有点好奇谁能演我。不过我建议——”他把约翰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掰开,“你最好先跟杰克通个电话。那小子到现在都不敢回家,就是因为你看完他的小说后追杀了他三条街。”
“那是两码事!”约翰梗着脖子,脸涨得通红。
整个会议室的人都在憋笑。黑水会议的正经讨论,每次扯上范德林德这帮老伙计,画风就必然跑偏。在座的都是老面孔了,早就见怪不怪。
芬恩把书往桌上一拍,做了最终裁决:“一个不想回家的作家,一个天天追杀作家的父亲,还有一个想看自己传记片的老枪手。三位一体,完美。投票通过。”
“什么时候投票了!”约翰吼道。
“刚才。”芬恩理直气壮,“你没举手,算弃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