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底,那场处置貌似公开,实则还是只把地点严格圈定在这座宅子里。
有些事——譬如不成文的“三不借”,这约定本意是为的杜绝家人触犯国家律法,可一旦为此大张旗鼓惩治家奴,都不用等到外界夸赞治家有道,于有心人而言,已是“落井下石”的好时机。
身为儿媳,赵氏自是早都见识过婆母治家能力,而三年前的她,虽已接过“主母”重任,然事涉红线,有且只有婆母才够格亲自坐镇料理善后,故当日的赵氏也只配静静从旁观摩。
时至今日,每每回想,彼时情形历历在目。
先由沈妈妈宣读罪责,再由老夫人亲口交待处置方式,最后才是犯错者主动唱名认错领罚——字句清晰,声声入耳,场面平静有序,结局毫无转圜。
没有喊打喊杀,没有撒泼打滚,没有求饶哭嚎,一场以上位者给出最后的“仁慈”开始,再由犯错者以“聪明”的配合结束的惩戒,在一个平和到有些诡异的氛围中落下帷幕。
连带庄氏母子在内并其余涉事者——无论借钱还是放钱,从始至终,安安静静,犹如早已窥得结局那般,只沉默地等着主家的宣判。
可就是这样“平静”的场合,偏就让赵氏频频感到脊背发凉,期间她也曾偷偷扫看,婆母瞧着面色如常,但目光所至,却能使人瞬间生出一种被扼住咽喉的感觉。
同为主家人的尚且如此,被召集来的下人,自然更该感受到压力——所谓“道理讲千遍,不如亲历一回”,即便当其时可说绝大部分人都属于“事不关己”,但如此明显的“杀鸡儆猴”,也是没有哪个敢真的吊儿郎当不以为然。
谁能想到呢,如此威吓,竟还真就无法对玉兰起效。
.
“家规严令不可触碰,平日训诫警示也是常有提及,更遑论三年前那一场,玉兰也是亲眼所见,而今人证物证俱全,我却仍不敢信她犯此大罪……”
赵氏目光落于远处,语气冰冷,一声轻叹,方又接道,
“早都不缺吃穿的人,怎就一点儿不似丁妈妈。”
自刚才试探提问,李氏便未再言,静静看静静听到现在的她,也知夫人口中的“丁妈妈”所指,至到夫人止语,又再等了等,方才小心低语道:
“夫人待她恩重如山,我们底下人都看在眼里,是这丫头自己不珍惜,夫人勿要伤怀。”
赵氏闻言,漠然转过脸来,朝李氏投去的那一眼也是短暂停留后便又转走,只不过声音随之而来:
“在这个家里,似此雷池天条,独老太太一人有资格论断。当日我决意提前将人关起,原就想的若老太太一如从前将人撵出,我便包了银两,远远遣了她去,那丫头聪明,总不致流落街头,可老太太知道后却未继续过问。如此一来,这人我是必不能私下放了去的,但不闻不问,却也让我有些拿捏不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