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夕从软榻上弹起来,那熟悉的声音——是沃特林伯爵!
林夕的心猛地揪紧,光着脚冲到窗边,推开窗户往下看——
花园里躺着园丁老汤姆。
他倒在月华草秃掉的那片空地上,身下是洇开的血迹。
林夕的脑子嗡的一声,看来出大事了。
紧接着,屋子里的声音越来越大,越来越多的尖叫声,哭喊声传来。
直觉告诉林夕伯爵府出大事了,林夕冲回床边,一把掀开床板,把自己攒的金币,还有那一小袋蜡封、三颗金豆子、两包草药全都塞进怀里。
随后深吸一口气,拉开门,冲了出去。
走廊里乱成一团。
几只猫仆四散奔逃,有人撞翻了一人多高的花瓶,碎片溅了一地。林夕踩着碎片往前跑,脚底扎破了也顾不上疼。
她得去找沃特林。
沃特林每天这个时候都在书房。
书房的门大敞着,林夕冲进去的时候,看见的是满地的狼藉,书架倒了,文件散了一地。
然后她看见了夫人,漂亮的布偶猫倒在血泊里,已经没了气息,那双曾经温柔地给林夕梳头的手,软软地垂在地上。
林夕的心像被揪起来疼。
“兮兮。”
一个微弱的声音从书架后面传出来。
林夕踉跄着冲过去,绕过倒地的书架,看见了沃特林伯爵。
他靠在书架后,胸口洇开一大片深色的血迹,呼吸又浅又急,像一只破了的风箱。
但他还活着。
林夕扑过去,手忙脚乱地想按住他的伤口,但血太多,到处都是血,她根本止不住血。
“别……”沃特林伯爵抬起爪子,轻轻按住她的手,琥珀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她:“别费劲了,我伤到了要害,恐怕活不成了。”
林夕的眼泪唰地下来了。
“木木……”
“听我说。”沃特林伯爵打断她,声音很轻:“书柜后面,第二块地板,有个暗室。提伯斯藏在里面。”
林夕愣住了。
“带他走。”沃特林伯爵看着她:“带他走,去邻国。东边,翻过三座山,有个叫月牙湾的地方,你们去那里生活。”
“不,木木,要走我们一起走……”林夕摇头。
“我走不了了,杀我的人,是女王陛下派来的,一直以来我都是女王陛下的人,替她铲除政敌,处理脏活。现在她怀疑我泄密,派人来清算,要我一家的性命。”沃特林伯爵的爪子紧了紧:“我已经保护不了你们了。”
林夕的脑子嗡嗡作响。
“兮兮,你是个聪明的孩子。”伯爵的声音越来越弱:“我把提伯斯交给你了,带着提伯斯一起走。别让他……别让他像我一样,给别人当一辈子……”
话没说完。
爪子的力道松了。
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还睁着,还看着林夕,但里面的光一点一点地灭了。
林夕跪在那里,抱着那只逐渐变冷的大猫,哭得说不出话。
她想起十五年前,第一次在街角捡到木木的时候。
木木还是一只脏兮兮的小奶猫,瘦得皮包骨头,缩在纸箱子里,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她,小声地叫。
她把他抱起来,揣进怀里,说:“以后你就叫木木,跟我回家。”
曾经她以为自己失去木木了,却又在喵星重逢了。
可现在他又死了。
和十五年前一样,她又是一个人了。
不!不是一个人!
林夕抹了一把眼泪,踉跄着站起来。
她冲到书柜后面,用发抖的手撬开第二块地板。
暗格里蜷着一团小小的毛球。
提伯斯缩在里面,眼睛哭得红红的,一看见林夕,就伸出小短爪子,拼命地够她。
“兮兮!兮兮!”
林夕一把把他抱进怀里,抬手挡住他的眼睛。
小小的身子在发抖,热乎乎的眼泪滴在她胸口。
“不怕。”林夕轻声安抚道:“不怕,兮兮在。”
她低头看了一眼沃特林伯爵。
那只大猫还靠在墙根上,眼睛还看着她。她伸手,轻轻合上他的眼睛。
然后她站起来,把提伯斯往怀里紧了紧,头也不回地冲出了书房。
林夕抱着提伯斯,顺着后门往外跑。
脚底的伤口还在流血,每跑一步都钻心地疼,但她不敢停。
停下来就会死,她死了不要紧,提伯斯怎么办?这是木木的孩子。
她得带他活着出去!
后门外面是一条小巷子,黑漆漆的,什么都看不清。林夕抱着提伯斯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跑。
身后的伯爵府,火光冲天,林夕不敢回头。
她只是一直跑,一直跑。
怀里的提伯斯已经不哭了,只是紧紧地抓着她胸口的毛,把脸埋在她怀里,小小声地喊:
“兮兮……兮兮……”
林夕低头,亲了亲他的脑门。
“兮兮在。”
林夕抱着提伯斯一路狂奔,穿过小巷,翻过矮墙,钻过篱笆,最后一头扎进一片居民区。
然后她瘫在一户人家的柴垛后面,怀里的提伯斯还在发抖,小小的爪子紧紧抓着她的衣服,怎么都不肯松开。
“没事了没事了。”林夕顺了顺他的背:“先歇会儿,我快不行了。”
提伯斯抬起泪汪汪的大眼睛看她:“兮兮累?”
“累。”林夕诚实地点点头:“累成狗。”
提伯斯歪了歪脑袋:“狗是什么?”
林夕:“……说来话长,以后再说。”
她靠着柴垛,开始盘算目前的处境。
女王很快就会发现,提伯斯不见了,会迅速的采取行动,保险起见,她得带着提伯斯尽快出城。
不过她没有出城的路子,城门肯定有守卫,她一个人宠,带着一只贵族小猫,怎么混出去?
林夕飞速思考着,从柴垛后面探出脑袋,观察四周。
藏身的这家人还睡着,院子里静悄悄的,只有晒在外面的衣服被风刮着哗哗作响。
林夕扭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做工精良的衣服,再看了看提伯斯,提伯斯身上还穿着件小金丝背心,绣着伯爵府的族徽。
这打扮,只要两人一现身都不用盘问,直接就能被女王的人认出来。
林夕蹑手蹑脚地摸过去,左右看了看,确认没猫,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晾衣绳上扯下两件灰扑扑的旧衣服。
林夕迅速将提伯斯身上的小背心扒掉,套上粗布小外套,自己也套上那件大的。
然后她退后两步,打量了一下效果。
嗯,很好。
现在她们身上那股贵族味儿被遮得严严实实了。
“走。”林夕把提伯斯抱起来:“咱们先去城门看看情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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