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瞅着日头偏西,林子里光线开始变暗,气温也嗖嗖往下掉。不能再耽搁了。秦风三人把分割好的肉块用麻绳捆结实,分装进几条大麻袋里。那猪头太大,单独用绳子拴了。四条猪腿和两扇排骨最沉,分成三份,秦风、赵铁柱和王援朝一人背一份,剩下的里脊、下水、板油等零碎,也都分摊着带上。就连那对宝贝似的獠牙,秦风也用布包好,揣进了怀里。
“走!回家!”秦风一声令下,三人背上沉甸甸的收获,踏上了归途。黑豹虽然疲惫,依旧忠实地在前面开路,警惕地嗅探着周围的动静。
回去的路比来时更难走。身上背着几百斤的肉,脚下是深浅不一的雪壳子,每走一步都呼哧带喘,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,很快就在棉袄领子上结了一层白霜。但三人心里头都揣着一团火,愣是咬着牙,互相搀扶着,一步步往屯子方向挪。
离屯子还有二里地,眼尖的放牛娃二嘎子就看见了他们这奇怪的队伍——三个人背着鼓鼓囊囊、渗着血水的大麻袋,步履蹒跚,旁边还跟着一条嘴角带伤的大黑狗。
“我的天老爷!秦风哥他们回来啦!背了好多东西!还有……还有个那么老大个的猪头!”二嘎子扯着嗓子一边往屯里跑一边喊,声音都变了调。
这一嗓子,像在平静的池塘里扔了块大石头,靠山屯瞬间就炸锅了!
“啥?猪头?多大的猪头?”
“快去看看!”
“准是打着大野猪了!”
在家猫冬的男女老少,几乎倾巢而出,呼呼啦啦地全涌到了屯口。当看到秦风三人背着那小山似的肉袋子,尤其是看到赵铁柱手里拎着的那个呲着惨白獠牙、比洗脸盆还大的野猪头时,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,现场瞬间安静了一下,随即爆发出更大的惊呼和议论声!
“俺的娘诶!这……这是野猪头?咋这么大个!”
“你看那獠牙!跟两把弯刀似的!这得多大的猪啊!”
“快看他们背的肉!老天爷,这得有多少斤呐!”
老猎户孙大爷挤到前面,颤巍巍地伸出手,摸了摸那冰凉粗壮的獠牙,又看了看猪头上粗糙的皮肤和深深的褶皱,声音都有些发抖:“这…这猪,起码得活了七八个年头了!看这牙口,这身架…四百斤都打不住!这是成了气候的炮卵子,都快赶上野猪王了!小风…你们…你们真把它给撂倒了?!”
赵铁柱把猪头往地上一放,叉着腰,虽然累得腿打颤,却故意挺起胸膛,扯着沙哑的嗓子嚷嚷:“那可不!孙大爷,您老眼力真好!这大家伙,凶得很!要不是风哥枪法准,黑豹拼命咬住它后腿,俺们今天可能就回不来了!”他唾沫横飞地开始讲述搏斗的惊险过程,当然,重点突出了秦风的沉着指挥和黑豹的勇猛。
王援朝也放下背上的肉,累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,摘下眼镜擦着上面的哈气,虽然没说话,但那激动得通红的脸庞也说明了一切。
秦风把背上的肉卸下来,看着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乡亲,脸上带着疲惫却从容的笑。他没有过多渲染自己的功劳,只是简单说了句:“运气好,碰上了,大家伙一起使劲,总算弄回来了。”
这时候,谁还看不出是咋回事?之前打狍子、打猞猁,还能说是运气,可这四百多斤、獠牙像镰刀的野猪王,那是实打实的本事!是靠胆量、枪法和默契拼回来的!
屯长老王头闻讯也赶来了,看着那巨大的猪头和堆积如山的肉块,用力拍了拍秦风的肩膀,声音洪亮:“好小子!真给你爹,给咱靠山屯长脸了!这大家伙,多少年没见过了!往后,咱屯子里年轻一辈的‘把头’,非你秦风莫属!”
“把头”这称呼,在东北山林里,那是对经验丰富、本事高强、能带队狩猎的领头人的尊称。老王头这话,等于是在全屯人面前,正式认可了秦风的地位和能力。
人群顿时一阵骚动,看向秦风的目光彻底变了。以前是觉得这小子突然开窍了,能耐了,但现在,那是真真正正的佩服,甚至带上了几分敬畏。能干掉野猪王的人,那能是一般人吗?
孩子们围着那巨大的猪头又怕又好奇地看,有胆大的还想伸手去摸那獠牙。妇女们则围着那些肉块啧啧称奇,盘算着能出多少油,多少肉。
“小风啊,这猪油炼出来,可得给俺留一勺!”
“这肋排肥,炖酸菜指定香!”
“秦风哥,你真厉害!”
赞誉声、惊叹声、议论声,充斥着屯口。夕阳的余晖洒下,照在堆积的肉山上,照在秦风虽然疲惫却格外挺拔的身姿上,照在村民们洋溢着喜悦和敬佩的脸上。